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5-06-11浏览:10


第一条 为鼓励学院本科生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促进学院本科教育教学事业繁荣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学院各专业本科生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可向学院申请经费资助,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资助申请表》。申请资助的学术论文字数要求一般在4000字以上。

第三条 学院资助的本科生论文应公开发表在国内外期刊,期刊级别依据学校科研部门现行的各学科期刊目录(参见学校相关文件)。具体资助论文发表数量和金额根据学院当年经费情况酌定。

第四条 申请资助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鼓励学生与学院教师合作共同发表。

第五条 申请资助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学生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就读期间或毕业后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的论文。

第六条 具体标准如下:A类成果资助上限6000元;B类上限4000元;C类上限3000元;C扩或北大核心(非CSSCI)上限2000元;普通刊物上限1000元。

第七条 申报流程:学院在网站发布申报通知后,符合资助要求的论文作者本人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刊物封面、目录页、正文复印件),经学院审批后予以资助。

第八条 不予资助范围为:发生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尚未解决的论文;存在剽窃、抄袭、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其它不应给予资助的论文。

第九条 因侵权、剽窃等行为引起的纠纷全部责任由著作者自负,学院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追回资助经费。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资助学生发表论文申报审核表.docx

                                                                             外国语学院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