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05浏览次数:794

外院各位老师: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迈向教育现代化的重要阶段。为充分发挥学会科学研究工作的智库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师资管理研究分会的通知,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以下简称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成果要求
  规划课题只设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的指南(见附件1),一般研究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申报重大攻关课题,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须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1.重大攻关课题。着重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政策实践问题,开展综合性、实证性研究分析及比较研究,研究成果力求具有决策参考及实践应用价值。
  2.重点调研课题。着重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领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高等教育实践调查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3.一般研究课题。着重围绕高校教改实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改项目研究,力求以研究推进高校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
  课题研究成果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研究咨询报告、出版的专题调研专著,以及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学会对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二、课题申报及资助
  1.师资管理研究分会负责规划课题的初评工作,通过初评的课题可在本单位立项,并择优推荐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评审。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学会申报课题数10项(其中申报重大攻关课题1项、重点调研课题2项、一般研究课题7项),行业高等教育学会及分支机构申报课题数5项(其中申报重大攻关课题1项、重点调研课题1项、一般研究课题3项),高校高等教育学会申报课题数1项。
  3.学会对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给予资助。每个重大攻关课题资助10万元,每个重点调研课题资助3-4万元,一般研究课题不予资助。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开题后拨付第一批研究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第二批研究经费。一般研究课题由申报单位全过程管理,结题后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确认,并颁发结题证书。同时鼓励申报单位及申报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三、课题申报条件及时间安排
  1.由各申报单位统一申报规划课题,不接受个人申报。
  2.规划课题领衔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申报书经由申报人所在高校或研究机构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送各申报单位。
  3.师资管理研究分会于2016年5月25日——6月15日完成初评及立项工作。   

4.我校申报要求:请拟申报的老师于2016年5月18日之前提交《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一式6份至科研部项目科,同时通过办公系统发送电子版至科研部张今柯。相关表格也可从网上下载(www.hie.edu.cn)。  

外院科研办

   附件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指南.doc   附件2:附件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