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05浏览次数:1185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4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4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基本原则
  (一)此次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在册在岗且符合相应岗位聘用条件的专任教师、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及专职辅导员(含公费出国学习或工作的人员)。
  (二)经学校研究,从今年起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南大政字〔2007〕213号)相关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此次暂只开展初级及中级职务资格评审工作,且评审对象为来校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人员。
  (三)2014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遵循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严格标准、择优聘用。岗位聘用工作,尤其是专任教师高级岗位聘用工作,是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直接关系到学校整体人才队伍的建设质量和水平,同时又事关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各单位、各组织机构要认真执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客观、公开、公平和公正。若实施过程中出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四)坚持德才兼备,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有关精神,对文件中规定高校教师不得出现的七种情形,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专任教师岗位的设岗聘用应立足于学校向高水平人文社科类研究型大学转型的战略目标,树立质量导向意识,坚持科学的学术评价导向。在对专任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效果、学术水平、研究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准确把握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优先满足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各学科(专业)内部岗位结构,并充分体现队伍建设高水平、国际化的要求。
  二、聘用组织机构
  学院组建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同时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和专任教师教学工作评议小组。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专任教师的学术水平评议。
  三、聘用条件和有关规定
  (一)2014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条件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任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南大政字〔2011〕71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南大政字〔2007〕213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南大政字〔2007〕21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共基础课或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师晋升聘用条件(评选条件)中的教学、科研标准,可由所在学院在文件规定的基础上提出实施意见,报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二)2014年度岗位聘用工作中,对科研成果等级鉴定原则上仍然依据《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中南大科字〔2009〕1号)文件的生效时间,采用分段鉴定的办法。对被SCI、SSCI、EI全文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等级认定问题,根据岗位聘用工作权限,由相应的学术机构(学术委员会)评议并提出认定意见。
  本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间从2014年12月31日开始计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岗位时的任职年限、教学工作量和科研成果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专任教师分级聘用的成果和业绩要求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任现职满6年的,成果和业绩从2009年1月1日起算)。
  (三)自2014年开始,获得海(境)外博士学位者的外语计算机水平在岗位聘用工作中不作必要申报条件;经、法、管主干学科未满45周岁(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专任教师申报教授四级岗位,一般要求具备半年以上海(境)外学习研修经历或经学校选派参加挂职服务一年以上的社会实践经历。
  (四)专任教师教授四级岗位聘用程序中含有校外三名同行专家评议环节,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教授四级岗位推荐聘用人员的学术水平提出达到、基本达到、未达到相应岗位水准的评议意见。为保护评审专家权益,同行评议结果仅在隐去评审专家个人信息前提下,提供给校专任教师学术水平评议委员会和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查阅。同行评议结果使用规则如下:
  1.如有一位专家认为申报人的学术水平未达到,或有两位专家认为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基本达到相应岗位水准时,申报人将不能进入校专任教师学术水平评议委员会评审环节。
  2.通过校外同行评议但未被学校聘用相应岗位者,同行评议结果保留一年;未通过同行评议且次年没有新增同行评议代表作成果者,暂停第二年申报资格。
  (五)出席校专任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学术水平评议会的成员必须达到应到成员的三分之二,经投票(实名制)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会议成员的三分之二的申报人员,视为通过。
  四、聘用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2015年1月7日17:00前,学院上报岗位聘用工作相应组织机构成员名单。申报个人根据申报岗位向学院党政办提交相应的申报表格(表格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请用A4纸张双面打印,电子版也需提交)及符合所申报岗位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电子版通过OA办公系统或邮箱:fkexss@126.com发给党政办袁经林。
  申报分级人员提交分级聘用申报表;申报晋升人员提交相应晋升聘用申报表及晋升申报综合一览表(一览表请用A3纸双面打印)。其中,教授四级岗位晋升申报者还需提供三篇学术论文代表作及晋升申报综合一览表的PDF电子文档。学术论文代表作需包含封面、目录和全文,PDF文件命名规则为工号+姓名+论文名称。
        2015年1月7下午210在学院四楼会议室通报2014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有关精神,教职工自愿参加。
  (二)2015年1月8日,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晋升教授、副教授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之后,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OA办公系统和学院四楼宣传栏进行公示,对通过人员的个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在学院四楼会议室进行展示(公示、展示时间为1月8-10日)。
  (三)2015年1月11日,上午8:10学院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教学水平评议小组、学术水平评议小组在学院四楼会议室听取申报晋升教授、副教授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的述职报告,述职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之后,学院依次进行教学水平评议和学术水平评议,然后由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在下达的岗位数内研究提出专任教师教授四级以上及非教师高级岗位聘用推荐意见和其余岗位拟聘用意见。
      ( 四)2015年1月12日,学院对推荐聘用和拟聘用人员将通过办公系统和学院四楼宣传栏进行公示,并受理投诉,进行复议。之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申报人应对照学术道德规范的要求,在申报表中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作出承诺。若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且在三年内(不含本年度)不得应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而且,严禁本人或指使他人用不正当手段在岗位聘用工作过程中拉票,一经发现,并经校纪委(监察部)调查核实,则立即取消其申报或聘用资格。各单位或有关机构在实施聘用工作时,如发生群众反映强烈,明显显失公平的聘用行为,学校将及时研究,严肃处理。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任教师晋升聘用申报表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申报表(非教师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共用)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申报表
     
外国语学院
O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