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研究生课程成绩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小虎发布时间:2018-07-03浏览次数:40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任课教师:

2017-2018学年第学期研究生课程即将结束,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研究生院将开放研究生成绩登录端口,任课老师需根据课程结束时间及时录入课程考核成绩。原则上,任课教师应在课程结束后两周内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并提交成绩。为了保障课程成绩及时录入系统,现将成绩录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登分时间

739:00—9217:00

二、登分流程

1.登录系统

登分网址:http://yjs.znufe.edu.cn/ssfw/login.jsp

用户名为工号,初始密码为工号或身份证后六位。

有关系统登录问题请联系信息管理部,电话027-88386190

2.在点击录入后,请各位老师根据课程情况点选是否需要录入平时成绩,需要录入平时成绩的课程请输入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比例。一般比例为平时成绩20%,期末成绩80%。

3.研究生考试课程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程成绩可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记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课程成绩合格后可获得学分。

4.任课老师需对于选课学生的情况先点选考试性质之后再录入成绩。第一外国语为英语并免修的学生(免修名单见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公示)请录入为免修已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缓考申请表》的学生考试性质选缓考”,成绩录入“0”;出国交换或其他需要学分互换的情况考试性质选“学分互换”,成绩录入“0”出现作弊情况的学生录入为作弊并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17〕19号)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16号)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制度》(中南大研字〔2018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任课老师需在课程考核一周前将考核资格审查结果告知学生,已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任课老师需在系统内登分时将考试性质设置为“无资格”。

6.成绩录入完毕后需输入考试形式与考试时间并点击成绩确认“提交”,成绩一经确认不得修改。纸质成绩单由任课老师签名后交开课学院备案,试卷由各学院存档。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提交成绩的任课老师,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成绩复核

申请成绩复核的研究生,需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提交申请至开课学院,并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成绩复核与更正事宜。

四、课程重修

凡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并需重修者,请在下学期选课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督导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838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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