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 学年第二学期期初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张小虎发布时间:2018-03-03浏览次数:388

各研究生导师组、任课教师、研究生: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切实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制度(试行)》(中南大研字〔2016〕1 号)(以下简称《听课制度》试行),研究生院将会同各学院(中心)在2017—2018 学年第二学期对研究生课堂进行随时随地抽查。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期初教学检查安排在第1 周—第4 周(即2018 年3月5 日—3 月30 日)。

二、检查的方式

研究生期初教学检查采取各院自行组织检查为主,研究生院抽查为辅的方式。

1.研究生院、各学院(中心)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制度(试行)》(中南大研字〔2016 〕1 号)(见附件1)组织研究生校级听课人员、院级听课人员开展广泛的听课活动。研究生院培养与督导办工作人员、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协调、服务并定期汇总通报听课评价情况。

2.研究生教学督导员检查。督导员对各学院研究生教学、培养情况进行检查,各学院要对督导员的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3.各学院(中心)要通过召开教师和研究生座谈会、组织观摩教学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教师教学情况、研究生学习情况、论文指导以及教学管理情况。

三、检查的内容

1.期初听课覆盖本学期开设的所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公共课、学科基础课、选修课、研究生开题、答辩报告会等。各学院和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抽查课堂比例应保证在本单位所开设研究生课堂的40%以上。具体抽查听课的内容详见《听课制度(试行)》和听课记录本。期初教学检查结束后,研究生院将抽查听课记录本。

2.教学秩序及效果。检查本学期学院开设的博士、硕士课程开课情况,主要检查教师是否按照教学安排进行授课,是否有教师误课、迟到、随意调停课情况;检查课堂教学秩序,对学生迟到、早退及课堂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过程资料学院自行留存,对于新开课程及开新课的教师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授课质量。

3.教学大纲。重点检查每门课程是否有教学大纲,学院要组织对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开设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检查,要求教师要能够根据学科发展及研究生培养要求及时对大纲进行修订。

4.教学改革。重点检查为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采取的措施、手段以及效果,任课教师能否根据学科发展,将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不断更新课程内容;是否运用先进手段对教学方式、方法进行改革。

四、检查的有关事项和报送要求

1. 各学院(中心)务必要高度重视此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自身教学管理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并对教学督导的检查做好配合及协助,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2.各听课人员应如实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听课记录本》,研究生院、各相关学院(中心)负责抽查,并填写《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听课一览表(1-4 周)》(样表见附件3);

3.对在教学检查期间违反教学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予以通报;造成教学事故的,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中南大教字〔2006〕2 号)(见附件4)作出处理。

特此通知。

检查附件.zip

研究生院

2018 年3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