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教职工文体生活,促进教职工身体健康,经外国语学院分工会研究决定,近期将举办“幸福外院杯”第一届趣味运动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12月22日(周四)下午3:30在南湖校区老体育馆举行。
二、竞赛项目
1)托球(乒乓球)接力跑
2)定点投掷沙包
3)原地跳绳
4)踢毽子
三、参赛资格及报名截止时间
1、学院教职员工身体健康者都可报名参加。
2、报名方式:12月15日前在各教研室主任处报名,行政部门在王博处报名。欢迎现场报名。
参赛人数:据报名人数,分成若干队,每队10人,原则上以系(教研室)、行政为单位组队,人数不足10人的,可混合组队或由组织方协调组合。
四、竞赛规则
1、托球(乒乓球)接力跑:
1)比赛距离:起点——20米处折返——起点。
2)比赛方法:将乒乓球放在球拍上,单手握拍,裁判员发令开始比赛,运动员托球向前跑。第一位运动员到达终点后,必须将球交到第二位队友的拍子上,比赛继续,以此类推。如果在比赛中兵乓球落地,运动员需拾起重新放在球拍上,然后继续比赛。比赛中兵乓球每掉一次,将加罚5秒。
3)名次计算:以用时最短的为优胜队。若出现时间相同,各队派一名选手加跑一次决定名次;若仍时间相同,再派一名选手跑一次,直至分出胜负。
2、定点投掷沙包:
1)比赛方法:在规定的场地里,划岀投掷线,每队选手排队站在投掷线外(脚部不得踩压投掷线,否则算违例),依次向设置在6米处的圆形靶标投掷沙包,以沙包落地停留的地点为有效计分点,若压线则“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分,具体计分方法如下:
10分:圆心直径为60cm;
8分:圆的直径为61cm—80 cm;
6分:圆的直径为81cm—100 cm;
4分:圆的直径为101cm—120 cm。
凡投掷到规定的靶标线外的,不计分。
2)每位选手共投掷3次沙包,以3次得分之和为该选手的最终得分。每队选手成绩相加,得分越高成绩越好。
3)成绩名次计算:以得分最多的为优胜队。若出现平分,各队派一名选手投一次决定名次;若仍平分,再派一名选手投一次,直至分出胜负。
3、原地跳绳:
1)比赛方法:在规定的场地中,选手双手握绳,带动绳子顺利越过头顶和脚下,计为1个有效次数,得1分。凡绳子在运动过程中被头、脚或身体其他部位阻挡,造成绳子停止运动者,即使未满1分钟,判该选手竞赛终止同时停止计数。
2)每位选手跳绳限时1分钟。
3)每队选手得分相加,得分越高成绩越好。
4)以数量最多的为优胜队。若出现数量相同,各队派一名选手跳一次(限时1分钟)以个数决定名次;若仍相同,再派一名选手跳一次,直至分出胜负。
4、踢毽子
1)比赛方法:在规定的场地中,选手持毽子向空中抛起,然后用脚部踢毽子使毽子不落地。在毽子运动过程中,选手脚部踢到毽子算作1个有效次数,得1分。
2)限时1分钟,一旦毽子落地,则判该选手比赛结束,计数停止。在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用手或臂膀触碰毽子,否则算作违例,同时判该选手立即终止比赛,并停止计数。
3)每队选手得分相加,得分越高成绩越好。
4)以数量最多的为优胜队。若出现数量相同,各队派一名选手踢一次(限时1分钟)以个数决定名次;若果仍相同,再派一名选手踢一次,直至分出胜负。
成绩名次计算:每个项目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计9分,依此类推。若出现平分,各队派一名选手投沙包一次决定名次;若仍平分,再派一名选手投一次,直至分出胜负。以四个项目总得分排出名次,冠军、亚军、季军获得锦旗及奖品。
五、裁 判
本次教职工趣味运动会设裁判长一名,设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若干名。
裁判长:张文剑
裁判员:
1、托球(乒乓球)接力跑项目:伍怡然 学生助理
2、定点投掷沙包项目:徐庆祥学生助理
3、原地跳绳项目:李中正学生助理
4、踢毽子项目:李雪学生助理
工作人员:周敏、李颖、饶丹雪、崔灿、甘信防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派专人担任领队,精心组织,鼓励职工踊跃报名参赛,确保本次运动会顺利进行。
外国语学院分工会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