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神户大学法学研究科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法学院签订的学生交流实施细则,现将选派部分优秀在校生于2025年秋季赴日本神户大学进行交流学习。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交换学校:日本神户大学;
(二)交换期限:2025年秋季学期;
(三)交换人数:2名;
(四)选拔对象:外语学院本科二年级、三年级且具有法学双学位;法学院本科二年级、三年级;
(五)相关费用:交换生按照我校学费收费标准向我校缴纳学费,日本神户大学将减免学费,赴交换/交流地的往返旅费、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手续费、签证费等由交换生自理;
二、基本要求
(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交换学校所在地生活、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二)学习成绩优秀,且外语水平达到对方学校要求:即参加日语水平考试且日语达到二级(N2);
(三)具备承担赴日生活费用的经济能力。
三、校内申请流程
(一)材料提交
1.中外文简历各一份(无固定格式,中文和日语各一份);
2.成绩单(应包括本科全部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学校教务处开具并盖章);
3.导师推荐信(含导师签名);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日语考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外国语学院学生请将以上申请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通过邮箱709964771@qq.com发送给吴老师,邮件主题请注明“日本神户大学法学院2025年度秋季学期交流项目-姓名-学院-拟选派类别”(示例:日本神户大学法学院2025年度秋季学期交流项目-张三-外国语学院-本科生交换生);
法学院学生请将以上申请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学院国际化办公室邮箱lawschool_zuel@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日本神户大学法学院2025年度秋季学期交流项目-姓名-学院-拟选派类别”(示例:日本神户大学法学院2025年度秋季学期交流项目-张三-法学院-本科生交换生)。
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发现不实,将取消以后所有交流的申请资格;申请文件不完整者,视为无效申请。
(二)报名时间
2025年3月3日(周一)—2025年3月12日(周三)中午12:00(北京时间)。
(三)面试安排
凡材料提交成功的同学可直接于2025年3月13日(周四)下午3点,文波楼501日语系办公室参加面试。
(四)选拔流程
1.外国语学院和法学院会分别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进入面试程序。通过初审的学生届时面试时提交纸质材料原件至面试地点(文波楼501)。最终正式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
2.外国语学院和法学院将联合组织相关专业教师组成遴选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3.外国语学院和法学院根据遴选公示结果向日本神户大学法学院推荐项目候选人,最终录取结果由神户大学法学院决定。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面试当天请携带上报名材料(个人简历、成绩单、日语考试等级证书等)原件;
(二)所有面试者面试后请在面试地点等待通知,自行离开面试地点造成面试结果无法传达至本人的作弃权处理。
五、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须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本年度在校在籍学生在出国(境)前必须在学生事务大厅办理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审批备案程序。部分同学可能会受影响延期毕业,请提前妥善安排各项学习、实习、毕业、择业等一系列问题。
(二)被正式录取的交换生不得无故放弃交流,应按照获批的学习计划开展交换学习,如因不可归责于本人的个人原因申请退出,应提前向本学院及外国语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承担由个人退出产生的已付费用及一切后果,且同一学历阶段期间将不得再次申请我院交换生项目、我校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等。
(三)被正式录取的交换生在国(境)外院校学习期间需遵守当地法律和学校制度。
(四)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在学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完成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业。法学院学生在回国后一周内向法学院提交一份纸质版交流报告(附件1),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附电子照片3-5张,照片必须带有交流学校的标志或者在交流学校学习的场景。
外国语学院
法学院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