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我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简称“教代会”)定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星期四)——12 日(星期五)上午 8:30——下午 17:00 在南湖校区文泉楼报告厅召开(会议议程详见附件一) ,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本次大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总结学校行政、校学术委员会和校工会一年来的工作,积极谋划 2018 年学校“双一流”大学建设新思路、新举措、新格局。
二、大会主题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推进我校“双一流”大学建设而奋勇前行。
三、大会议题
1.听取、审议学校 2017 年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校工会 2017 年工作报告;
3.听取、审议学校 2017 年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
4.听取、审议学校 2017 年财务工作报告;
5.审议校四届三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6.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需要,安排承担“一流学科”
建设执行单位大会发言:
①发展规划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②教务部;
③法学院;
④金融学院;
⑤会计学院。
四、大会要求
1.各单位党政工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本次
大会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保证代表按
时参加会议。
2.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组织代表学习有
关文件,明确大会指导思想和任务,保证会议围绕中心议题顺利
进行。
3.各单位要按照提案的范围和要求,认真组织好代表提案的
征集,按期交校工会汇总。
4.各单位办公室要及时通知所属单位各位代表(附后)并组织好代表参加本次大会。正式代表持校园卡在会场门口刷卡报到,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会议的,须于会议前二天向校
工会请假并经同意。联系电话:88387265。
外国语学院代表团(20人)
团长: | 余启军 | ||||||||
代表(以姓氏笔画为序): | |||||||||
王 革 | 王 娜(女) | 王 璇(女) | 付黎旭 | 李剑波 | |||||
朱 勇 | 刘红卫(女) | 刘荣国 | 刘国政 | 张国华 | |||||
陈立华(女) | 周 敏 | 居建恩 | 胡 惮 | 胡红萍(女) | |||||
| 谢 群(女) | 雷 鸣 | 蔡圣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