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在学校、学院党委的领导及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团的十九大精神,聚焦主责主业,深化组织改革,积极发挥团学组织协同育人作用,选树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1.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共青团员
4.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
二、奖项说明
(一)名额及评选办法
外国语学院各团学组织、各基层团支部按照名额组织筛选报送,院团委复核后统一上报至校团委。
1.各奖项评选细则及申报表详见附件。
2.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评选对象为外国语学院2021级各团学组织负责人。
3.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校级、院级或班级学生干部。
4.“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评选对象为校大学生艺术团团员。
4.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按相应比例划分给外国语学院各团学组织,按绩效考核划分给各基层团支部,具体名额划分详见附件7。
5.个人于2023年3月-2023年1月期间,任一学期内累计三次未完成青年大学习,不得参与本次校级“五四”综合表彰团学类项目评选。
(二)注意事项
1.本科生各基层团支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推荐结果,在向学院团委报送前,需要向年级辅导员报告推荐结果。
2.奖项评选工作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5.以上个人奖项原则上不可兼得,院团委将在每轮公示中严格审查。
三、材料报送
各项申报材料均采用线上报送方式。院团委将对奖项申报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则一律退回,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材料必须提交到指定邮箱,若由于材料不足或报送邮箱有误出现问题,概不负责。
1.“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共青团员”
各基层团支部、各团学组织统一将申报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zuelwytwzzb@163.com。
2.“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
有意向申报的个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院团委宣传邮箱:twxuancb2022@163.com。
(二)报送时间
1.时间要求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29日(星期五)24:00。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送材料及命名方式
(1)“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共青团员”
各基层团支部根据名额划分结果及评选结果报送 “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附件2)或“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3)及个人奖项汇总表(附件5):
各团学组织根据名额划分结果及评选结果报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附件1)、“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附件2)、“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3)及个人奖项汇总表(附件5)。
报送要求如下:
总文件夹及邮件命名:团支部或团学组织名称-“五四”申报材料;
申报表命名:团支部或团学组织名称-姓名-申报项目名称;
汇总表命名:团支部或团学组织名称-汇总表;
院级团学组织报送推荐人选时需额外报送“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证明”(附件5),命名:XX(团学组织名称)-姓名-证明(以PDF格式报送)。
(2)“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
有意向申报的个人需报送“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申报表(附件4)及个人奖项汇总表(附件5),报送要求如下:
总文件夹及邮件命名:艺术团名称-姓名-“五四”申报材料;
申报表命名:艺术团名称-姓名-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
汇总表命名:艺术团名称-姓名-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团支部需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落实,并就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向学院分团委进行汇报,保证申报工作有序进行。
2.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各团支部需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切实保证高质量完成本次评优工作,在评比过程中要注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按规定履行公示程序,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各团支部要通过本次表彰评选全面总结支部团学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引领,注重培养选树先进团员青年集体和个人,引导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升团学工作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
4.此次评优工作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在评比过程中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请以书面形式报送至院团委,一经核实,取消相应评优资格。
联系人:秦敏尔 18668134931怒佳玉 18387558836
张琪瑶 15271051356陈雨涵 18350941047
附件5 2023—2024学年五四表彰个人奖项汇总表.xlsx
附件7 基层团支部及团学组织“优干”“优青”名额划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