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研究生教育工作者、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中南大研字〔2009〕3号)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22号)的相关要求,学院将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教工课题、学生项目的立项和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项目类型及经费
2016年度,我院“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教工项目类型及经费预算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类型 | 拟资助经费 (万元/项) | 申报时间 | |
1 | 教工 项目 | 研究生精品课程与精品教材建设 | 1.5 | 申报人 2016年9月21日 前将材料 上报
|
2 |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 | 2 | ||
3 | 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研究 | 1 | ||
4 | 融通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 1~1.5 | ||
5 | 学生 项目 | 学科科研创新与研究 | 0.3 | |
6 | 专业硕士翻译实践课题 | 0.3 |
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各类资助项目的立项、结项要求详见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简介》。
二、项目的遴选程序
1.申请人报送材料: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任课教师、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在读研究生愿意承担项目建设的,在9月21日前上报申请书(见附件2:创新教育资助的各类表格)、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于我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文波楼417办公室玄涛)处集中,并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以OA形式发送至玄涛。
2.学院(中心)接收材料并进行初审:学院接收申报材料后,应及时召开评审会议,根据《创新教育计划》及《管理办法》的立项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格、项目立项条件等要件,经学院专家组审议确定学院推荐立项项目上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复核:研究生院汇总全部申报材料,与历年已获资助课题雷同、高度相似的立项申请不予受理,有未结项“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课题的教工、承担校级课题未结项的研究生不能再次申报。合乎要求的项目汇总上报校评审专家组。
4.校专家组评审:由研究生院召集学校研究生创新项目评审专家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经与会专家匿名评审最终确定本年度准予立项的项目。
三、注意事项
1.2016年度各项目的项目管理、经费的使用,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申报前请进入研究生院网页“创新教育”专栏认真阅读《资助管理办法》、《创新教育计划》及专项工作通知。
2.请申报人注意材料上报时间的要求,抓紧时间开展相关工作,按时报送材料。所有表格见附件2。
重要提醒:因电子文档是制作学校专家组匿名评审材料的根据,所有申报材料务必提交对应电子文档(以“学院(单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并保证其与纸质材料一致。
3.请广大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任课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认真准备,积极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
4. 2016年立项项目的结项工作预计在2017年6月启动。
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88385087,地址:文波楼417办公室。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简介
附件2:创新教育资助的各类表格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简介.doc
外国语学院
二○?xml:name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