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明节”放假通知安排的精神,学校决定2015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三天,为了做好放假前后的研究生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六)正常公休,4月5日(星期日)为清明节国家法定假日公休调至4月6日;4月6日(星期一)补休课不上不补。望任课教师与学生周知。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